连日来,为进一步了解《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莲都区总工会派工作人员走访了部分颇具代表性的开发区、乡镇企业。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三个多月。莲都区总工会为促进企业主贯彻执行《合同法》,保障维护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派工作人员走访了莲都区范围内建筑行业、国有企业、福利企业及部分乡镇企业,针对《合同法》的宣传培训情况、五险交纳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及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企业主、企业工会主席进行了沟通。对个别企业主的法律意识不强,不主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文本不够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下阶段,工作人员将继续走访市区内中小型企业,督促企业主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