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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确定
来源:   作者:陈根龙 摘自《中国剪报》    发布时间:2008-03-13 11:21:00

        人事部近日发布于2008年2月15日起施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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