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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民工外出打工不仅改变了广大农民依附土地的传统和自己的命运,而且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促进了我国城市化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带来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一系列变革。但是应该看到,由于市场经济存在的不完善,依法办事和法制建设尚存在许多问题,加上农民工自身素质有待于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等原因,因此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严重存在。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如农民工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在社会保障方面、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在休息休假方面等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许多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回乡之后,他们对权益受到侵害的状况铭记在心。他们迫切希望在家乡能找到他们的知音,能倾诉他们的心声,能为他们提供法律依据,为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帮助,使他们在异地他乡的合法权益少受侵害。针对这一情况,莲都区总工会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深切感到:工会组织作为农民工权益的维护者,不仅要维护外地来本地打工的农民工的权益,而且对本地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权益的维护也同样肩负职责。这种对外出农民工权益的维护不仅能扩大工会的影响率,而且也拓宽了工会维权的渠道。因此建立外出回乡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就成为区总工会维权工作的一种创新思路。区总反复比较了各乡镇、街道农民工外出打工的情况,决定选择碧湖镇作为区总工会外出回乡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的试点乡镇。经过与碧湖镇党委、政府和工会的共同协商,决定建立旨在为外出农民工提供权益保障的碧湖镇职工法律维权咨询室,作为莲都区总工会外出回乡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窗口。目前,碧湖镇职工法律维权咨询室已挂牌成立。咨询室专门聘请碧湖镇和镇工会有关人员为咨询室的工作人员,负责外出回乡农民工上访的接待工作。同时为了使咨询室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区总工会与碧湖工会一起,建立了碧湖镇职工法律维权咨询室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制订出《外来民工法律维权咨询室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及有关的登记表格,形成了外出返乡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为工会职工维权工作拓展,创出了一条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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